一个不高的餐桌放置在篝火旁,三人坐在小板凳上,吃起了晚餐。
林岁欢准备的是烤肉,只不过两个女人吃的不多,只有陈澈一个人在吃。
佣人开了两瓶红酒,因为直接放在了醒酒器里,陈澈也喝不出来品牌,只是注意到了林岁欢明显是在灌自己酒。
陈澈很给面子,并没有拒绝,甚至林岁欢说她不舒服喝不了太多也没反驳,只是准备好了等会装醉,给她们创造机会。
老话说得好:“堵不如疏”、“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不给她们机会,陈澈永远不知道她们要搞什么,且今天心情还算不错,陪她们玩玩,总好过自己神不知鬼不觉入套。
再不济。
就给林岁欢拍几张照片呗。
陈澈还能少一块肉不成。
吃也吃了、喝也喝了、摸也摸了、亲也亲了,自己付出点东西可以接受。
最重要的是,陈澈其实也在内心里找一个临界点,他挺希望林岁欢把自己彻底激怒的,那样就方便他彻底绝情了。
“大小姐,东西带来了。”
陈澈正喝着,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杯的红酒,这个时候君姐带人走了过来。
偏头看去,林岁欢已经从凳子上站了起来,走过去从琴箱里拿起一把吉他。
“陈二,我想听你唱歌。”
林岁欢走过来,递去吉他。
陈澈放下酒杯道:
“不唱。”
林岁欢撒娇道:
“你唱一个嘛,我想亲自听你现场唱《BirdsofaFeather》。”
陈澈道:
“不唱,我已经快唱吐了,要唱还是你和乐乐唱吧,正好我听一听。”
林岁欢撅起嘴道:
“可是我就想听你唱歌怎么办?”
陈澈犹豫着道:
“你先唱,我等会儿再唱呢?”
“好吧。”
林岁欢今天晚上绝对有问题,前所未有的听话,就算倔强也只是生闷气。
而林岁欢坐下来后,便道:
“那你再喝一杯我就唱,怎么样?”
“半杯。”
陈澈示意酒杯里还剩下的那些,看样子挺好说话的,并没有反抗。
林岁欢努努嘴道:
“那你先喝。”
“好。”
刚被放下的酒杯,又被陈澈重新拿了起来,随即便是一口饮尽。
小桃奈坐在旁边,眼神里闪过担忧,可这丝毫不影响她继续给陈澈倒酒。
很快,林岁欢因为还没有研究《BirdsofaFeather》,既记不住词也弹不出来,故而没有唱这首歌,而是别的。
一首《TheScietist》,在海风里裹挟着温情,畅游在篝火之中。
这首流行摇滚乐,以情感细腻著称,陈澈不是特别喜欢这首歌。
无论是编曲上营造的情绪迷宫,还是歌词上的空洞深刻,他都不是很喜欢。
不过这首歌挺有味道的,毕竟是酷玩乐队代表作之一嘛。
陈澈听这首歌的次数不多,令他记忆深刻的,是整首歌给他的感觉,以及曾经看到一个网友,在这首歌法科学的解释爱情的起点和终点。”
这句话在陈澈看来,最大的逼格是:“爱情不会被科学定义,在一起和分手从来都不会被理性代表”。
这首歌的名字,翻译过来是科学家,但整首歌却都在讲爱情。
挺深奥的一首歌。
所以陈澈不是很喜欢听,觉得有一种空洞的深刻,可能还没到懂的年纪。
一首歌好不好听,旋律和歌词很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演唱者。
这首歌的原唱很有味道、很细腻,但陈澈并不是很喜欢,也并不是不喜欢,是没有抓住让他可以为之兴奋愉悦的点。
并不是陈澈觉得唱法有问题,准确来说是慢节奏和音色不够吸引他。
如果这首歌是由LadyGaGa演唱,那肯定又是另一番不同的味道。
除了音色外,一首歌的氛围感以及听者当前的环境和心情,也是评判歌曲对于听众来说孰好孰坏的重要标准。
比如家里有亲人去世了,你听到《好运来》这首歌,肯定没那么大感觉,甚至具有抵触心理,这是非常重要的。
林岁欢的嗓音具有女性的柔美,但是又带着一丝磁性,加上现场听着吉他演奏,更重要的是如今的环境和陈澈的心情,为这首《TheScietist》加了不少分。
这首歌太适合安静又带着一丝人间烟花气的夕阳和沙滩了。
多一分吵闹破坏意境。
少一分噪音过度孤独。
陈澈私下里,曾经听过林岁欢制作的音乐单曲,质量还是挺不错的,虽然是一个学生,但唱功这方面可圈可点。
虽然算不上惊艳。
但也是专业水准,算是有天赋。
当然,以林岁欢的家世,如果没有天赋和喜爱两方面原因,她也不会学音乐。
别人唱歌,或许多少都为了名利,然而林岁欢是先有喜欢、后有天赋,最不应该考虑的就是名和利这两样东西。
因为对于华炳耀和什洛伊来说,林岁欢能不能快乐,才是第一重要的事情。
虽说,一直以来阻止林岁欢出道的条件是为了她的安全和学业,但华家确实并不在意林岁欢靠音乐挣到什么钱。
就算不靠华家,不靠父母,林岁欢名下的那些基金每年都能给她带来亿元的分红,华炳耀对这个女儿还是非常宠爱的。
“唱的怎么样?”
一首歌唱完,林岁欢迫不及待的看向陈澈,带着微不可察的期盼。
陈澈很配合的点点头道:
“嗯,还不错,很好听。”
林岁欢闻言很开心,抱着吉他准备递给陈澈的时候,想到什么笑着问道:
“我再唱一首歌怎么样,你还要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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