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后来几天,周煜林没再看见过靳修臣。
本以为那个人已经离开,结果有次出去玩儿,他偶然回头,却看见有一道熟悉的身影,正一瘸一拐地跟在他们身后。
那人似乎腿上有伤,行动不便,走得很慢。
所以在周煜林猝不及防地回头时,没来得及躲开,被他抓了个正着。
靳修臣竟有几分慌乱的无措。
他想躲,但因为之前在雪场上救下周煜林的事儿,腿受了伤,反应不灵敏,他没能把自己快速藏好,最后只能站在原地巴巴地看着周煜林。
像是个课堂上犯了纪律,被老师抓包的坏学生。
周煜林顿了一瞬,很快又收回目光,没再给他多一分的注意力。
他不知道靳修臣要做什么,但不管如何,只要对方不来打扰他,就都不关他的事。
在新西兰旅游的最后一天,周煜林他们打算就在酒店里,安静又悠闲地过完这天。
中午午餐时,又遇到了明黎。
最近周煜林似乎每天都能偶遇他,两人见面总要聊上几句,一来二去,如今已经很熟了。
靳修竹看明黎端着餐盘过来,很识趣地拉着凌数走开。
明黎绅士地微笑询问:“我能坐这儿吗。”
周煜林礼貌点头:“当然。”
明黎坐下后:“上回我给你的资料,你看完了吗,选方向的事儿不着急,还有半个月才开学。”
周煜林:“选好了,打算选珠宝方向。”
明黎很意外,放下餐具歪头看他:“确定?师姐当时都犹豫了十来天,你两天就选好了?”
周煜林浅笑:“嗯。想选珠宝设计,就选了。”
明黎看着他,眼里流露出几分欣赏:“你真的很勇敢。”
选定专业方向,基本就是抉择自己未来一生的走向,堪比人生的第二次高考。
毕竟这决定了,你后半辈子,在哪个行业当牛马奋斗,艺术这种东西,还要考虑自己的天赋上限等。
好多人都会瞻前顾后,怕选错路,犹豫不定。
周煜林的果决,是很多人都比不上的。
而且明黎觉得,周煜林是他见过的,为数不多很纯粹的人。
这种纯粹,来自于周煜林不管做任何事,都从本心出发,从不沾染各种名利、金钱、欲望。
他就好像一颗晶莹剔透的琥珀,美好又纯净。
明黎冲他眨眼,有几分俏皮:“那以后,你可就归我管了。老师很忙,除了授课很少顾得上我们,师姐是服装设计和珠宝设计双修,她也没空管你。”
“只有我了呢。”
周煜林:“那提前谢谢师兄。”
明黎弯唇:“客气。”
明黎:“对了,今天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天,明天我就走了,你呢?”
周煜林:“我也是,明天下午的机票。”
明黎若有所思地点头:“我是直接回学校,手里有个课题得赶在开学前交上去。半个月后,需要我去机场接你吗?师姐已经把你的房间都打扫好了,我们都很期待你来。”
周煜林心里一暖:“好。麻烦大家了。”
明黎伸出手,指尖很轻地在他额头上弹了下:“从认识你以来,我听你说得最多的就是谢谢和麻烦,以后这两个词给我封印了,不许再对我说哦。”
周煜林正要解释,又被明黎抢了话头:“不然会显得我们多生分,让我感觉,好像怎么都靠近不了你,跟你熟不起来。”
明黎咬字轻缓,不很友善的话,从他嘴里出来,却不让人反感,反而有种莫名的亲昵感:“这样很讨厌哦。”
周煜林张了张嘴,最终只说:“好。”
他总是没办法拒绝明黎。
明黎:“离开前我有个东西想给师弟,晚上来我房间拿吧。”
周煜林:“好。”
—
靳修臣像一匹守卫自己领土的狼一样,目光死死盯着明黎,一存不离。
凌数怕他冲动,用两个字点他:“克制。要克制。”
靳修竹在旁边冷笑:“他要学得会克制,鱼都能上岸,鸟都能下海。”
换了以往,靳修臣早就跟他吵起来了,今天却很平静:“对林林克制,对别人看情况。”
他愿意为周煜林,拔掉自己的爪牙,收敛本性,但别人?
不配。
凌数挑眉,行吧,目前能做到这样已经很好了。
那边两人的谈话似乎结束了,明黎已经走了,周煜林正朝这边过来。
靳修臣忙站起身,慌乱地想把自己藏起来,这时,人群突然爆发出一阵欢呼。
酒店餐厅里,所有人的目光,都下意识投向声源地。
原来是有一对小情侣在求婚。
此时,身着体面西服的男士,正单膝跪在地上,一只手捧着鲜花,另一只手举着戒指。
他虔诚又满含期待地看着女方,一口正宗的地方语,从他的嘴里缓缓流出。
周围人顿时笑着起哄,都在兴奋地呐喊,有人欢呼,有人吹口哨,有人拍手,场面好不热闹。
周煜林已经回到了靳修竹身边,他还没搞清楚状况,低声问:“他们在说什么?”
这里的本地人,讲的都是毛利语,他听不太懂。
靳修竹笑:“求婚,男人让女人嫁给他。”
周煜林一顿,脑子里闪过什么。
恰好这时靳修臣也往他这边看过来,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接了一瞬。
靳修臣的眸色含着无限温柔,周煜林眉心一跳,飞快地收回目光,垂下眼不再看。
他想起了。
去年的今天,是他跟靳修臣结婚的日子。
当时的酒宴办得很盛大,靳修臣几乎邀请了业界内所有有名望的人,场地内的烟花秀,持续了两个小时,那样盛大,灿烂,全城的人都能共赏。
甚至第二天,那场漂亮又宏丽的烟花秀,还上了本地的新闻,他们的婚礼,成为人们口中羡艳的谈资。
而今天,是他跟靳修臣结婚一周年的纪念日。
如果没有分手,本该也是他们在国外合法领证的日子。
场内气氛,在女人答应男人的求婚,两人幸福地拥吻在一起时,达到了高潮。
所有人都在热烈地祝贺这一对有情人,酒店的经理甚至给这对情侣,送上了一份免费的蛋糕,此刻,他们是全世界的焦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看到别人的感情开出幸福的果实,又联想到自己的十年,周煜林心头涌上一股情绪。
那不是遗憾,也不是心疼和后悔。
而是一种类似于,自己精心照顾的花,没有开出他期待的果实,那种夹杂着浅淡无奈的惋惜。
周煜林不想再看下去,他悄无声息地转身离去。
但刚走出两步,袖子就被人轻轻牵住了。
周煜林回头,对上靳修臣一双柔软又满是爱意的眸子。
男人的目光那样灼热,却又克制,亮得让人心口发烫。
在喧闹的人声中,靳修臣那样安静地望着他,喉结微动:“一周年快乐,宝贝。”
周煜林的心脏,好像突然被潮水漫过一般,湿淋淋的,带着一股正在催化中的酸涩。
但也只有一瞬。
他对这个人的情绪反应,早已被掏空,如今就像一个干枯的泉眼,哪怕对方想榨出他更多感情,也怎么都没有了。
周煜林垂下眼,挣开靳修臣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靳修臣看着他平静、平和的背影,眼前散开了大雾,朦朦胧胧的将他的视线剥夺。
他轻轻在心里说——对不起。
现场的求婚仪式结束了,等人群都完全散开,靳修臣仍然站在原地,那样望着周煜林离开的方向。
凌数拍了下他的肩:“走了。”
靳修臣摇摇头:“你回去吧,我有点事儿。”
他丢下一句话,就匆忙地跑出了酒店。
外面的雪有些大,靳修臣找了辆私家车,想让对方搭载他去山下的镇子上。
司机却摆摆手,用蹩脚的英语跟他交流:“不行,雪太大,路滑,危险。”
靳修臣从兜里掏出一沓现金:“够吗。”
司机眼睛亮了,这么多钱是他平常跑几天出租都赚不到的,人也爽快了起来:“上车。”
一个小时后,车子在小镇的街道旁停住
靳修臣下了车,站在飘着细雪的大街上,望了一圈儿后,他擡脚朝一个珠宝店走去。
去年结婚的时候,因为国内不允许领证,靳修臣舍不得周煜林受委屈,就在物质上弥补他,给他买了很大的钻戒。
结果周煜林就办婚宴那天戴了下,后来却怎么都不肯再戴了。
因为周煜林说,戒指上的钻石太大,他戴着不方便,而且太惹眼了,他不喜欢那样招摇。
周煜林不戴,靳修臣生气,也就耍脾气地不戴。
后来两人给家里搞了次大扫除,戒指竟然就那样不见了。
现在想来,他们的婚姻,竟是除了那场如梦一般,华而不实的婚宴外,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剩。
今天是结婚一周年纪念日,靳修臣想补一个戒指。
他站在柜台前,看了又看,都不特别满意。
服务的小姐微红着脸过来,用一口流利的英文问他:“先生,请问您有心仪的款式吗。”
靳修臣虽然不是个人,但他在外貌上是完全没得挑的,放到哪个国家去,他的长相都足以傲视所有人。
服务员忍不住偷看他一眼,又偷看一眼,抿着唇腼腆地笑。
靳修臣的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戒指上:“有没有朴素一点的戒指。”
林林不喜欢那些华丽的东西。
服务员飞快扫视一圈玻璃柜子,伸手拿出一个镶嵌着粉钻的戒指:“您看这个款式可以吗,是我们店里卖得最好的款,百分之九十的女孩子都会喜欢。”
靳修臣不知想到什么,唇角温柔地弯起:“他是男孩子。有男孩子都会喜欢的款吗。”
服务员愣了下,随即恍然般笑起来,有几分尴尬。
她放下手里的盒子,又去拿了另一个款:“这个您看行吗。您先生如果是性格内敛的人,一定会喜欢这一款。”
靳修臣目光凝视了好久:“就这个。”
看到这个戒指的第一眼,他就能想象出周煜林戴上它的样子。
如果周煜林愿意戴的话……
挑好戒指,靳修臣匆匆从店里出来,还想找一家蛋糕店,买个蛋糕。
但路过一个中式店铺时,他突然想起什么,擡脚走了进去。
老板竟然是个地道的华国小伙子,看到他的第一眼,犹豫了下,试探地说了句岛国语:“你好?岛国同胞?”
这一瞬靳修臣的眼神能刀死人,用汉语回他:“你别太侮辱人。”
老板哈哈大笑:“嗐,原来是兄弟。不怪我认错,这地儿,亚洲面孔的华人比较少。”
他装成岛国人,是为了能心安理得地坑外国人,戴上面具,伪装好自己,才能不要脸地放飞自我。
老板明显热情了很多,上前跟在他身后:“买点啥,我今天心情好,给你打折。”
靳修臣没理会他,自己在摊子前转悠了一圈儿,什么金锁链,平安福之类的,感觉都很普通。
老板:“一个没看上?兄弟别太挑。”
靳修臣擡脚要走,老板忙拉住他:“唉再看看嘛,跟我说会儿母语也行,我在这地儿快憋死了。”
靳修臣居高临下地用余光扫视他,压迫感极强:“松手。”
老板脑袋一缩:“松手就松手,凶什么。”
靳修臣正要收回目光,却突然瞥见,左边的摊子上,摆放着好几条红色的手绳。
他眉眼缓缓柔和下来,拿起一根红绳子:“这个怎么卖。”
老板啊了声:“这玩意儿,我跟外国佬都说,这是开过光的,会被神保佑的,敲他们一小笔,但咱都是兄弟,就这么个破绳子,也不好收你钱,你拿走吧。”
靳修臣指尖轻轻撚动着绳子,脚步却没挪动,他眼神很专注,似乎在回忆什么,神色也逐渐变得如水般温柔。
老板喊了他一声:“咋了?你要是想付钱,我也不拦你。”
靳修臣没回答,低着头看了很久,才轻声问:“你这里,可以做青丝手链吗。”
老板歪着头想了下,才反应过来:“啊,你说那种,把头发编进绳子里的手链?”
老板:“可以是可以,但费时间。”
靳修臣毫不犹豫:“教我编,尽快。”
已经是下午,时间不多了,他需要在今晚十二点前,赶回酒店,把这些东西都送给周煜林。
如果过了这一天,就没有意义了。
老板也不废话,端来两根小板凳,两人面对面坐着,开始认真教学。
靳修臣很聪明,他从小到大,几乎不用学习,每次考试都必然第一,但手却很笨。
他捣鼓了好几下,终于不得不承认,他是个手残党,编这种需要心细和手巧的东西,对他来说简直是酷刑。
老板见他还只是练习,都搞得乱糟糟的,看不下去了:“啧,你别整了,我帮你编,很快就好了。”
他伸手就要去够靳修臣手里的东西,靳修臣却像一条捍卫领土的狼一样,冷漠又凶戾地看着他。
老板怂得又把手缩回来:“行吧,那你自己编。”
靳修臣敛了目光,又说:“去拿把剪刀,把我的头发剪下来一些。”
老板依他所言,在给他剪头发时,又碎碎念叨:“你真要做这玩意儿?这种东西一般都是送人,给对方挡灾。”
“如果对方不好好保管,或者是哪天跟你翻脸,把你的青丝手链丢了或者烧了,你要倒大霉的。”
虽然只是迷信的说法,但华国人都信这个,总归是一件晦气的事儿。
听见这些话,靳修臣怔了下,低着头喃喃:“原来是这样。”
大概是两年前,周煜林送了他一根青丝手链,当时他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觉得这种东西看着不吉利,戴在手腕上很奇怪,就随手放进了书房的抽屉里。
周煜林起初还问他为什么不戴,跟他强调这是报平安的,但靳修臣每次只随口敷衍两句,后来周煜林就不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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