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3章 第 23 章
燥热的初秋时节, 山林里比旁的地方凉爽一些,凌六郎的后背被风吹过微凉之感,面上却因为灶膛火烤的发烫。
一冷一热夹击之下, 凌六郎依旧面不改色,镇定从容的擡起头对上孙兰莺的视线。
“是吗?”他薄唇轻启,“不大记得了。”
孙兰莺莞尔一笑:“不记得很正常,小时候的事情我也记不大清楚。”
女郎说完就继续做手边的事,凌六郎观察她许久,她似乎并不是试探。
还有几天就是成亲的日子, 这日晚上的时候孙兰莺猛的坐起身子。
“差点忘了,要回去找杏花的。”
杏花是孙兰莺唯一的朋友,与她年岁相当, 不忙的时候她总会来孙兰莺的摊位前帮忙, 俩人情同姐妹。
当时偷跑的时候走的急,孙兰莺也顾不上许多。如今安稳下来, 孙兰莺想她得回去看看好友,告诉她自己要成亲了免得好友担心。
择日不如撞日, 翌日孙兰莺在吃朝食时说了一声,饭桌上原本热闹的紧, 她的话说完, 顿时安静下来。
众人齐刷刷的看向凌六郎。
这个时候小娘子提出下山,莫不是发现什么要跑?
“是不方便吗?”
孙兰莺察觉出气氛不大对,柔声道:“那告诉我如何下山, 我自己去也行。”
山路难走, 若是不熟悉的人很容易迷失在林子里, 而且还有各种机关以及潜伏在暗处的野兽,就算如佟四等人, 下山时也会万分小心。
可孙兰莺不是什么娇滴滴的女郎,她想着,如果给她指引个方向,她慢慢摸索着总能走到山脚下。
小八琢磨着,最近郎君忙的很,估摸着没时间跟去,这是个他和小娘子独处的机会,于是他举起拿筷子的右手。
“我陪你。”
凌六郎放下碗筷发出哒的轻响,“现在就走?”
孙兰莺眼睛发亮:“好啊,多谢郎君。”
另一边的佟四欸了一声:“小八,你举手干什么?”
“夹菜啊,我夹菜。”
小八讪讪的伸长胳膊,夹了一筷子离他最远的小菜,一鼓作气全塞进嘴里,嘴巴里不苦,才觉得心里没那么苦。
唉。
……
孙兰莺也没什么要收拾的东西,就把自己做的一个小香囊揣好,又用油纸包了一份新做的糕点,都收在包裹里后挎在胳膊肘上,跟着凌六郎往山下去。
这是她第二次下山,依旧找不到路。若不是凌六郎在前面引着,估摸着两个时辰都出不去。
“骑马走。”
来到一处隐秘的林子里,竟然有几匹马。凌六郎牵过一匹通体黑色健硕的马儿过来,“你会吗?”
“长这么大,只在来山寨的路上骑过,还是来福教我的。”
孙兰莺走过来,顺嘴说道:“对了,来福怎么还不回来?”
“有要事交代他去办,”凌六郎不轻不重的道,“你骑我的马。”
他们都是骑马来的,属凌六郎的马健壮又温顺,他扶着她上马后先牵着绳走了一圈,告诉她骑马要领,随后才牵过另一匹马跟上。
或许是因为骑的是未婚夫的马,也或许是因为未婚夫时不时的看过来,孙兰莺觉得心口泛起甜意,连大腿的摩擦感都不让她觉得那么难受了。
下午的时候他们下马歇息,孙兰莺准备的干粮,掰开一半,将大半给凌六郎,自己只留下一小块。
整日和同僚们混在一起,凌六郎从没和女郎一起吃过饭,因此不知道原来女郎吃东西时斯文极了,不像佟四那般狼吞虎咽,她每次只咬下一小口,咀嚼许久之后才咽下。
算起来,二人同桌一起吃饭多日,可还是觉得她一举一动惹人眼。
轻垂的眼眸,如蝴蝶翅膀似的睫毛轻颤,小巧如菱角一般的红唇微张,咬下一块干粮,随后闭上嘴巴,像是享受一般咀嚼。
凌六郎已经吃完了,她还在啃最后一块。
好一会才吃完,一擡头,他送来水囊。
“多谢。”
如果是凌六郎自己赶路,他大概会赶路到天黑才停下,但带着个娇娇女郎速度慢上不少。
下午时候凌六郎回头,瞧见她没跟上来,便在原地等。
孙兰莺拧着眉头,不断地深吸气,才觉得大腿磨损处没那么难受,可依旧火辣辣的,估摸着磨掉皮了。
看见凌六郎询问的目光,孙兰莺咬着下唇,羞于说出口,只说太热了。
女郎红着脸,擡手擦了下额头并不存在的汗,对凌六郎笑了笑。
凌六郎视线快速扫过她,而后再上路时速度慢了不少。孙兰莺并不知晓,她只暗自松了口气,时不时用手指挑下裤子,别让裤子沾在腿上,就好受许多。
天快黑时才到。
“郎君,杏花家就在这附近,我想先买点东西再过去。”
去友人家带礼是常识,凌六郎便把马牵去附近客栈寄存,陪着她去买东西。
天色渐晚,那些摆摊的小贩们也陆续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卖胡饼的郭家婶子收拾东西放在小推车上,余光瞥见一个倩丽人影走过来,柔声喊道:“婶子。”
郭婶子起身,在看清来人后哎哟一声,赶忙拽着孙兰莺的胳膊往旁边躲,四处看了看,见没人注意这里后,她还是压低声音,道:
“孙小娘子,你这些日子去哪了?赵家人可一直在寻你呢!”
孙兰莺就猜到这些,所以她来的路上乔装打扮了一番,若是不熟悉之人是认不出她的。
俩人躲在暗处说话,凌六郎眯着眼睛看着,习武之人耳聪目明,将她们谈话悉数听清。
孙兰莺说:“我打扮过加上天黑,旁人看不出的。”
“那也多加小心,这些日子赵家时不时的过来找,还问我们见没见过你。哎哟,孙小娘子啊,你怎么就命苦被这种恶人盯上了?我听说他家势大,官场也有人!那赵郎君放话了,若是抓到你直接给你送牢里去,等你出来后名声尽毁,他再收你当通房!”
说这话完全就是想让孙兰莺听见服软,主动过来找他,意思就是主动来还能有好下场,若是被他抓见,那就只剩下糟践了。
孙兰莺咬着唇,说不怕是假的。
“没事,我小心着,婶子,我来是想让你帮我个忙。”
郭婶子听完应下,转身的时候才看见站在墙根底下身材颀长的郎君。
“这位是……?”
郭婶子平日里对孙兰莺多有照料,除了杏花,只有郭婶子对她最好,所以孙兰莺也没什么好隐瞒的,羞涩的声音道:“他是大郎,我的未婚夫。”
“哎呦!”郭婶子一听激动的不得了,比自己儿子娶亲时候还高兴,赶忙过来仔仔细细的打量凌六郎。
凌六郎平日里上值也总会被人看,他早就习惯了,因此大大方方的任由旁人打量,还点了点头。
“好好好!”连说三个好,郭婶子就走了。
凌六郎有些好奇她去做什么,等过了一会郭婶子回来手上拎着一条猪肉,他才知道原来孙兰莺是请婶子去买肉。
应当是怕碰见仇家吧。
只是他也脸生,为何她不请他帮忙?
孙兰莺自然不好意思请未婚夫做这种事情,而且她怕给他钱不收,显得她有故意让未婚夫掏腰包的嫌疑。
拿着猪肉,孙兰莺带着凌六郎从这条街穿过。有的似乎认出她了,也如郭婶子那般说了警告之语,孙兰莺点头道谢,快步离去。
“走过这条街就是了。”
这里都是寻常百姓的住处,孙兰莺指着一户黄豆油灯的人家,道:“这就是。”
敲门后是个年纪小的男娃开的门,过了会才有道脆生女郎声音,道:“是谁啊?”
边说边走过来,孙兰莺对她笑了笑。“杏花,是我。”
杏花是个圆脸姑娘,比孙兰莺丰腴不少瞧着就喜庆。见到孙兰莺后大惊失色,一把将人拽进院子里,然后扫过凌六郎一眼顾不上他,问孙兰莺道:“怎么回事,你怎么回来了?”
“小郎,把门关上。”
方才开门的小男娃就慢吞吞的关好门,然后仰头好奇地盯着凌六郎看。
“说来话长,这是我给你带的,过几日你生辰我赶不上了,这些就当我提前送你的贺礼。”
杏花紧张的要死,孙兰莺却神态自若,把自己带来的东西给杏花。
猪肉和糕点都是吃食,到时候杏花会和家人一起吃。但香囊却是可以杏花独自佩戴在身上的,孙兰莺还笑着道:
“我采了不少花瓣晾晒,还加了驱蚊虫的草药,你闻闻,香不香?”
“香,哎呀,我都让你给带跑了,快说说怎么回事?”
孙兰莺就一五一十的说了,末了还将凌六郎介绍给杏花,“这是我的未婚夫,大郎。”
杏花瞪圆了眼睛。
她和孙兰莺认识多年俩人是手帕交,当然知道孙兰莺有一门娃娃亲。
可……可孙兰莺没说娃娃亲对象是如此英俊的郎君啊!
凌六郎因此上前两步,杏花慢慢的从上看到下,又从下看到上,最后定在凌六郎的脸上。
“你就是大郎?”
凌六郎蹙了下眉,明明是仇人,可如今也只能用他的名讳。“是。”
杏花拉过孙兰莺去一旁说小话,凌六郎懒得听闺中叙话,就同杏花的弟弟说话。但即便如此,还是没能忽略掉杏花一声惊讶的“啊”。
“你真要啊?”杏花问。
孙兰莺红了脸,下意识的看未婚夫方向,见他没注意这里,她才低声嗯。
“要的,过几日就成亲了。”
孙兰莺如今父母都不在,成亲该是个什么流程需要什么,她一概不知。
唯有年前和杏花聊天得知,女郎成亲前都由娘家给个小册子,教导洞房事宜。杏花年底就要成亲,她娘早早就给她备好了,就被杏花藏在床底下的箱子里。
孙兰莺思量许久,决定来找杏花借一本。
“行,那你跟我来。”
这时候屋里杏花父母好像醒了,就问是不是来人了。杏花撒谎不眨眼,“没人,今晚小郎睡我屋里。”
“嘘~”杏花带着孙兰莺回房,拿了东西后孙兰莺也来不及看,像是烫手山芋似的,直接揣进怀里。
“我说,”杏花拉着孙兰莺,发现她好似比之前丰腴了一些,手指头摸着没那么硌手了,看来在未婚夫那过的不错。杏花下巴朝着院子擡了擡,道:“你真的要和他成婚?之前不是还说不曾见过,不要成亲的吗?”
原话是:见都没见过,我知道他长什么牛头马面样,怎么嫁给他?
“嗯。”孙兰莺垂下眸子,声音掺杂着羞意,“定了,就在八月十五。”
杏花道:“你不会是看他长的好看吧?我娘说了,男人好看没用,又不顶饭吃,要能干能挣钱养家糊口才是。”
比如杏花要嫁的郎君,是个打铁匠,一身的腱子肉,一看就能过好日子。杏花的父母和她本人都极其满意,就是小郎有点怕未来姐夫,每次见到人都往姐姐身后躲。
杏花真是担心孙兰莺过的不好,急切之色写在脸上。“我看他冷冰冰的没有笑模样,他是不是脾气特别不好啊?”
“大郎人好性子也好,外冷内热,你放心吧。”
刚开始孙兰莺也有点怵他,但相处的时间久了便知道大郎只是不善言辞罢了,至于脸冰,那也是因为他不爱笑。一个人一个活法,不爱笑也算不得缺点。
杏花又问了几句,孙兰莺一一作答,听完后杏花总算放下心来,问她在哪里成亲,到时候给她送嫁。
“在山寨。”孙兰莺斟酌片刻还是说了实话,“大郎他金盆洗手了,等成婚后我们就会做些小本买卖过活。”
“他他他……”杏花惊讶的瞪大眼睛,结结巴巴说不出话。
孙兰莺擡手拢了下鬓边碎发。
“大郎他是好人。”
从杏花家出来后,凌六郎就不曾言语,孙兰莺也沉默着不说话。天色渐晚,借着银白月光勉强能看清脚下的路。
“天色太晚了,今日先在此住一夜,明早回去。”凌六郎道。
孙兰莺自无不可,不过听他说要睡客栈时,孙兰莺忙道:“可以睡我家的。”
凌六郎转过头。
月色清凉如水,洒在纤细女郎的身上。浓密的睫毛在眼下投了一片阴影,更显鼻尖挺俏,红唇饱满。
凭心而论,她不算他见过最貌美的女郎,可不知为何,越看越觉得顺眼,不施粉黛,春半桃花。
凌六郎心细如发又异常聪慧,从进入这里开始孙兰莺和旁人的互动言语被他尽数听见,而且那些人全部都对她投去疼惜和爱怜的目光。说明孙兰莺在此地人缘好,那位赵家的郎君恐怕是欺男霸女之徒,逼迫孙兰莺。
但这些,她全部未和他提过,竟然还能言笑晏晏。
纤细的身躯明明弱不禁风的模样,可她从骨子里透出一股朝气蓬勃的生命力,就好像长在岩石下的野草,顶着重压依旧探出枝丫,沐浴阳光雨露蓬勃长大。
凌六郎一直未言语,孙兰莺还以为对方不想去她家,于是她解释道:“家里什么都有的,不用住客栈花钱。”
孙兰莺从未住过客栈,但也知道要价不菲,她惦记着省些银钱,同时也能回家看看。
那是她的家,不管如何她都要回去看一眼的。
凌六郎听明白她的想法,她一个女郎都不介意,他又介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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