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冷了,小娘子穿厚实衣裳吧。”
说话的是张全,今日孙兰莺说把地里长大的菜摘出来,晌午让徐伯清炒,还有没熟透的庄稼,要都检查一遍。
孙兰莺穿着自己的旧衣出来,那是她刚到山寨之时穿的夏衣,如今已经秋日了。
“晌午最热的时候,没事的。”
她挽起袖子,跨步进田地里,挑着长势喜人的菜摘,还拔了几根大萝卜。
“晒萝卜干,等到冬日时就可以多一道小菜。”
她做饭有多好吃大家有目共睹,张全咽了咽口水,赶忙过来帮忙,还问:“小娘子,萝卜干有什么吃头啊?”
都是寻常百姓出身,冬日里没什么菜,大多是咸菜度日。张全家里也会吃萝卜干,但是又咸又硬,一块就能就一碗粥,确实省菜但不好吃。
“一会你就知道了。”
张全一听更加卖力,几个人帮忙没一会就把地里的活干完了。
接下来孙兰莺就坐在院子里指导,张全他们按照指示把萝卜洗干净。白萝卜生的很好,有成人男子的手臂粗细,擦干净水分后,一人拿着一把小刀开始切片,工整切好后再切丝。
“对,再细一些。”
切好后再把其放在日头下晾晒,留了一大盆现在吃。这次就得孙兰莺动手了,只见她用粗盐撒过,再细细的揉搓萝卜丝,没一会盆底就出了汁水。
“这样腌过的萝卜不会太过辛辣,反而会甜。”
将腌出的水倒掉,又用清水洗过一遍后,请力气大的张全帮忙攥干水分。
张全最乐意帮这样的忙了,意味着晚上就能吃小娘子做的小菜了,兴致勃勃,边攥水边和孙兰莺聊天。
“张全,你对做小菜感兴趣吗?”
孙兰莺琢磨着他们一起做小营生,那就要各自做喜欢的才是,如此也不会觉得辛苦,最好是在一起摆摊卖吃食,互补互助,生意也会兴隆。
“还行。”张全实话实说,擡起一张脸憨笑道,“我在家什么都没做过,家里人嫌弃我笨手笨脚,也就小娘子不嫌我碍事。”
在山寨这么久,还真没听见他们提过家里的事。
孙兰莺以为当土匪的都是家里没人才上山为寇。
“你家在哪里?怎么不见你回去看他们。”
“我家在……”
旁边的张武立刻捅了他肋骨,张全嗷了一声才恍然醒神。“那个,攥的差不多了,小娘子瞧瞧?”
孙兰莺就是觉得这两兄弟怪怪的,但她没多想,拿起一根萝卜丝扯了一下,点头说可以了。
然后去厨房,洒了细盐,麻油,拍了蒜末,最后在蒜末上浇了一勺热油。
徐伯笑眯眯的看孙兰莺,只见小娘子动作麻利,颇得他喜爱。
“再倒点醋,”徐伯指点道,“更脆。”
孙兰莺笑着说好,补充了一大勺糖,把调料都放好后,让张全用筷子搅拌均匀,然后夹起一筷子试了试口味。
徐伯也过来品尝,而后点头评价道:“脆爽开胃,好吃。”
孙兰莺莞尔一笑:“晾了不少萝卜干,等冬日的时候吃,又是另外一番滋味。”
山寨这些人都知道这件事结束之后他们就得离开,谁也没想在此地呆多久,唯有孙兰莺,甚至想到冬日如何舒服过活。
徐伯面色僵硬,张全不说话垂头避开孙兰莺的视线,气氛一时古怪起来。
“怎么了?”
还是徐伯见多识广,立刻打岔道:“既然拌了小菜,晚上就煮粥吧,早上挖出来的红薯切里面,又甜又糯。”
提到红薯,孙兰莺便想借机做糕点试试。他们到时候做的是小本买卖,光精致无用,既要好吃又要顶饱,简单来讲就是物美价廉,寻常百姓买的起不心疼花钱。
正好来了厨房,她便和徐伯讨教起来,不愧是多年的掌勺大厨,让她受益良多。
转眼就到了晚上,众人吃饭过后就各自去歇息,孙兰莺回到房中没有困意,打算先练练字。
她不贪心,所谓贪多嚼不烂,还是从大郎教过的字开始练。
“万事顺遂”四个字不好写,前两个字还好,最后一个字最难,她怎么都觉得写的不好看。
幸好有大郎留下的字,她用手指在笔迹遒劲的字上描了几遍,再提笔照着写,写的多了,竟然和大郎的字有两分神似。
忍不住将俩人的字迹放在一起,越看她唇角勾起的弧度越大,烛火跳动,女郎粉面桃腮,月下芙蓉。
早就过了她入睡的时辰了,孙兰莺躺在床上却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以前父母不在了她也是自己一个人睡觉,虽说睡的不安稳,但累了一天总是能很快睡着。
莫不是她整日在山寨太过懒散无所事事的缘故?
孙兰莺翻了个身,认真盘算今日自己都做了什么。把地里收拾了一遍,做了萝卜干,腌了小菜。
没了。
她瞪大眼睛,吃惊于自己现在的懒惰。
以前独居时候,她除了睡觉几乎没有空闲时候,忙碌的不得了。怎么到了这反而成了被人侍候的娇贵小娘子了?
不成,这样可不行。
孙兰莺暗自恼怒自己的不思进取,如今衣食无忧,她竟然懈怠至此,难道荷包鼓不成?
索性坐起来,去到柜子里找自己的荷包,看看自己有几斤几两,她就会有紧迫感,更有动力想挣钱的法子。
房间有两个衣柜,一个是她的,一个是大郎的。俩人都对打扮不热络,因此柜子装不满,打开后就是几件衣服罢了。
她的荷包就藏在柜子最底下的包裹里面,打开后刚拿起来,便觉得分量不对。
怎么变的沉甸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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