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芸娘, 我好像,又给你添麻烦了……”
一语罢,便是铺天盖地的火, 与大块大块迅速浸入衣中的鲜血。
“游哥!”
燕芸被所见的景象吓到, 整个人猛地弹起,却哪里还能见到血与火, 唯有眼前一灯如豆, 衣物被汗打湿,湿漉漉的黏在身上, 令人感到极为不舒服。
“原来是梦啊……”燕芸擦去脸上的汗珠, 微不可闻地呢喃了一句。
然后活动因久卧而变得僵硬酸楚的四肢关节,紧接着用剪刀尖挑了挑灯芯, 让光芒变得更为明亮了些,这才举起油盏, 缓缓往里摸索。
她刚在就是伏在榻旁睡着的,加之数日来衣不解带守在此处, 已然能做到哪怕不用光照, 定位秦游也不在话下,所以很快就摸到了硬硬的胡茬。
再往上,便是丰润的唇和高耸的鼻梁。
但呼吸还是一如既往地清浅,不仔细体会根本感觉不到。
燕芸感受着喷涂到手指上轻而缓的气息,思绪又被拉回来那个四日前的夜晚。
那一日, 自觉一颗心已经快要被热油给煎透的她等到了来报信的小七。
一时间什么也顾不得,骑了一匹装载入山物资的驮马就急匆匆往事发之地赶去。
于途是半点没敢耽搁, 几要将所骑乘的劣马抽死, 这才赶在烈火彻底将斗山吞没之前赶到了山上。
好消息,她来的时间不算晚。游哥还有气力同她说上几句话。
坏消息, 她来的时间也不算早。游哥已然受了严重的内伤,只来得及同她说了几句话,就无法自抑地咳出大口大口的鲜血,然后陷入昏迷之中,直到今日仍旧没有丝毫复苏的迹象。
她记得那天与游哥久别重逢后的每一句话语,每一个动作。
两月未见,游哥高了,也壮了,看来确如托人捎带回来的口信一般,在浚河营地中吃得不错。
但形象却绝称不上好,莫说是整洁,能不能胜过道旁的乞儿都要打个问号。
自胸口到裤脚,几无一处不染血,形成数个颜色极为浓郁,但深浅不一的大色块,让人根本辨不出衣服原本的颜色。
而一张脸又被浓烟给熏成黑色,配合着眼中鲜红的血丝,与手中闪亮的刀锋。
让人无法分辨是威风凛凛的护法天神还是残忍嗜杀的凶戾恶鬼。
她猜想,游哥最初听到马蹄声时,一定是将她当成了处在对立面的敌人,所以周身气势丝毫未做收敛,以至于她双腿为之发软。
然而在确认自己身份之后,似要择人而噬的杀气顿时冰消雪融,整个人颠颠地就跑了过来。
真的是颠颠的,她也是第一次见游哥跑得那么娇俏。嗯,像一只终于找到主人的毛茸茸大狗。
在那一瞬间,她丝毫明白了为什么游哥总是念念不忘想养一只狗狗在家中了。
因为真的很可爱,足能抚慰心灵。
也因为游哥这份强装着的浑若无事,她也就抱着不想让游哥再耗费心神照顾自己的自欺欺人心态,听游哥三言两语的讲完了五小只的身份来历。
并且还小心翼翼观察自己的神色,生怕自己表现出不赞同的意思来。
不过游哥肯定是误会了。她之前对阿旗阿恒两兄弟的到来表现出些许不赞同的意思,是因为家中太过逼仄,且忧心以游哥的年岁不能把两兄弟弟教导得令冯家满意,到时候反而要落下不是。
但现在这两个问题都已经解决了,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反正以游哥的本事与秉性,甭说家中再养六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就是养上十个二十个,也能养得起,而且必定不会让她受累半分。
只是,只是还没等她答应,游哥就剧烈咳嗽起来,用鲜血将她所有的话都堵在了喉咙中。
“嘶。”燕芸不由发出了一声的痛呼。原来是因为情绪过于激荡,持着灯盏的手不稳,让火给烫了一下。
也是这一烫,让她惊觉自己已然摸到了秦游闭着的双目上。
在暖融融的橙黄色烛光下,秦游的这幅模样看起来分外青涩乖巧,全没有醒时的威风凛凛。
唯有此时,燕芸才会对游哥还是个未及冠的年轻人这一点有着深刻的认知。
这幅模样燕芸其实已经见过不止一次,因为她睡相不好,所以家中睡觉的规矩都是反着来的,游哥睡外头,她睡里头。
在起夜时常见到游哥这幅模样。不过游哥警惕性太高,经常是还没看够,人就已经醒得差不多,赶紧地把她往怀里拢,生怕走了热乎气。
但她现在能把这幅模样看个够了,反而觉得心里憋闷得慌。
在燕芸自己都没注意到的时候,眼泪已经落了下来,滴在了秦游的脸上。
她赶紧用手去抹,但抹的速度远远赶不上眼泪落下的速度。
到后来燕芸干脆伏在了秦游的胸膛上,任泪水肆意流淌。
“游哥,你醒醒啊。你别这样,我害怕。现在家里又多了这么六个孩子,我怕自己担不起啊。
“你可是答应过我的,要相携一生,白头到老,子孙满堂的。
“你快起来,我不准你这么睡。你再这么睡,我就不给你刮胡子了。
“一天天的,吃喝拉撒都要我伺候,叫你你又一点不答应。
“你等着吧,等着你醒过来的时候变成一个大胡子吧!”
燕芸情绪激荡,想到哪说到哪,浑不知自己说了什么,但仍然坚定记着自己现在是事实上的一家之主,拼命压制着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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