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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假戏(一)(1 / 2)

第二十二章·假戏(一)

一直到离开这家陌生的客栈,闻朝意都没再见到过奚醉。

送他出门的是个陌生面孔,相貌平平,看不出年纪,自称是替魔君养鸟的下人,代号孤鹰,沉默寡言,出了客栈,替他指明方向后,便不见了踪影。

此处十分偏僻,距离仙修们落脚的住处极远,即便御气而行,也需花上两三刻钟。

但闻朝意并未急着往回赶,而是在客栈不远处一条人烟稀少的小河边,随手拾了枚鹅卵石,以灵气劈开,用破碎的尖锐处,将自己的衣物深浅不一的划开。

他不知道的是,隔着密林,客栈三楼的某一处,仍有人在注视着他。

“小仙修这是在干嘛?他那身衣服好贵的,为了找和他原本那件材质版型相似的,我可费了好大一番功夫。”

奚醉闻言于阴影中擡眼,一双黑眸泛着猩红,如同燃烧过后,还未来得及熄灭的灰烬。

刚回来的封恭吓了一跳:“您这是入过魔?我走之后发生过什么?您都多少年没这样过了?”

“只是留了点痕迹,没入魔,能克制得住,”奚醉语气淡淡地说,“池濯的事情办好了?”

“办好了,”封恭回答说,“他醒来之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蔺泠,我和初九躲在暗中,按您的意思,并未阻拦。”

“嗯。”

奚醉应了一声,并未多言,只倚在窗边,把玩着手中的杯盏,目光始终都在闻朝意的身上。

按理说,客栈与小河隔着密林,别说靠在窗边,就算站在屋顶上,都不可能看到河边的景象。

但这几个邪魔的修为显然高得不讲道理,封恭见奚醉并无发怒的意思,便也站在其身侧看了起来。

只是这个风流浪子不光偷看,他还要发表自己的感慨。

“小仙修把自己划破了呀,力道没掌控好吗?诶?他干嘛把伤口泡进水里,是不懂得包扎吗?这细皮嫩肉的,多疼啊!”

“吵死了,闭嘴,”奚醉不耐烦地用杯盏敲了一下窗框,“再嚷就送你去欲窟供人挑选。”

比起被迫禁欲半年,显然卖一辈子沟子更可怕,封恭立刻放低了声音:“他这样自虐,您不心疼啊?”

“他不是在自虐,”奚醉低叹了一口气,“他是觉得蔺泠不傻,单单一点痕迹和气息骗不过去,才干脆给自己安排了一整套。”

撕扯的痕迹,出血的伤口,被水打湿而散开的长发,满是污迹与泥泞的衣服。

闻朝意有个师兄,生平唯一的爱好就是协助官府破案,再回到仙门里讲给师弟们听。

幼时的闻朝意对此非常感兴趣,常常缠着那位师兄讲到深夜,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也要坚持着将案件听完。

也因此了解到了很多作案者的心理,受害人的特征,以及案发现场的状况。

他知道即便侵犯不成,也不可能只留下一处咬伤,也知道奚醉舍不得真的弄伤他,便干脆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自己动手。

做完这些准备后,闻朝意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将割伤自己的石头彻底粉碎,扬入河中。

亲眼看着冰冷的河水将石粉冲散,才依照孤鹰指给他的方向,御气而走。

封恭看了好一会儿,才终于领悟了“给自己安排了一整套”的意思,深抽了一口气:“小仙修……真的单纯吗?我怎么觉得他比邪魔更有做连环杀人凶手的潜质呢?”

“单纯又不是白痴,”奚醉冷笑道,“他要真是傻白甜,别说护着了,我看都不会多看他一眼。”

“您这么喜欢他,干嘛不把他留下?叛道又如何,咱们难道还怕了问君山不成?”封恭奇怪道,“他明显对您也有意思吧?”

“他对我有意思,但不一定是喜欢,”奚醉语气平静,“他才初入尘世,与我接触不过两三日时间,不一定分得清依赖、感激、冲动、仰慕这些情绪,和情爱之间的区别。”

封恭不解:“那又怎么样?试试呗,真不喜欢了就江湖不见,一别两宽,又不是良家少女,还讲究个贞洁。”

“他若不是仙修,当然可以,”奚醉皱眉,“但你别忘了,他若叛道,会被整个仙门追杀,他必须依靠我们保护。倘若到时候,他发现自己并不喜欢我,却又无法离开我身边,才真是……”

才真是可悲。

奚醉心想,自己的确是对闻朝意一见钟情。

但这种喜欢,究竟是欣赏多一点,还是见色起意更胜一筹,他自己都难说清楚。

他出生于奚家那种物欲横流的环境中,幼时所见所闻皆是放荡。

许是生性叛逆,不但没能耳濡目染,反倒厌恶那种利益与皮肉的交易。

故而那些想要借着美色攀上魔后之位的,他提不起任何兴趣,甚至被谣传魔君不行,都懒得解释。

他以为自己见得实在太多,早就麻木了,也不想因欲望而放纵自己,彻底堕落为魔,便孑然一身,独行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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