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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南疆(1 / 2)

除却财货,戒中尚有一枚玉简,内录一套人阶中品功法,虽对叶辰无大用,但若流入黑市,也是一笔横财。另有数种火属性珍材,赤炎晶砂、地心火髓、阳炎藤心……皆是滋养伪火精的上品之物。

叶辰毫不客气,掌心一旋,将这些材料中的火元精华尽数抽离,化作滚滚热流,灌入邪神种子,喂养那刚刚吞下伪火精、尚在消化的小不点火精。

做完这些,他正欲运转真元,点燃火焰,为火工这位“慷慨donor”行个火葬之礼。

掌心微热,赤焰升腾,可就在火焰燃起的刹那,叶辰忽然“咦”了一声,神色微变。

他盯着那团从自己掌中跃出的火焰,眼中闪过一丝惊异。

将那枚人阶中品须弥戒贴身收好,叶辰运转真元,引动体内火精之力,准备为火工这位“慷慨”的炼器师行一场免费火葬。

掌心微热,赤焰升腾,可就在火焰燃起的刹那,叶辰忽然“咦”了一声,眼中闪过一丝惊异。

那从他指尖跃出的火焰,竟呈暗红色,火舌翻卷如花瓣舒展,隐隐勾勒出莲花之形,赫然带着一丝红莲妖炎的特征。

他心头一震,屈指一弹,一缕火苗飞出。热浪扑面,如潮水般汹涌扩散。他心念微动,从须弥戒中取出一把精钢匕首,将刀刃探入火中。

不过数息,刀尖发红,继而软化,边缘如蜡般滴落,最终彻底化为一滩赤红铁水,缓缓滴落于泥地。

“这……”叶辰瞳孔微缩,随即狂喜涌上心头。

新的火焰,竟远胜昔日熔岩之火。

要知道,寻常岩浆虽热,却难融钢铁。而此火,竟能轻易将其化为液态,威力之强,不可同日而语。

他心念再动,掌中火焰一卷,落于火工尸身之上。

“哧哧,”刺耳的灼烧声响起,暗红火焰如活物般蔓延,瞬间将尸体吞噬。那曾半步后天、烈焰焚天的强者,此刻在火焰中迅速碳化、崩解。

皮肉焦裂,骨骼脆化,不过片刻,便化作一层薄薄的人形灰烬,连残渣都不曾留下。

叶辰袖袍轻挥,山风掠过,灰烬四散,随雨入土,不留痕迹。

真正意义上的,毁尸灭迹。

处理完一切,他并未急于离去,而是闭目感应片刻,随即抬步深入林中。

他在寻那柄被掷出的天狼枪。

此枪虽已非主战兵器,却陪他走过无数生死,承载旧日记忆,他不愿轻弃。

茫茫雨林,古木参天,寻一杆长枪何其艰难?幸而他曾多年以真元贯注枪身,哪怕相隔百丈,也残留一丝微弱共鸣。

循着那缕若有若无的真元牵引,他在一片荒草乱石间停下脚步。拨开湿泥,赫然见一杆紫乌长枪几乎全数没入土中,枪头血红,犹自散发着冷光。

“老伙计……”叶辰低语,将天狼枪缓缓拔出,拭去泥泞,收入须弥戒。

枪归囊中,他盘膝坐下,调息片刻,伤势在药力与真元滋养下已稳定下来。风雨渐歇,林间雾气弥漫,他目光渐冷,思绪沉入深处。

欧阳百荣……这个名字如毒刺扎心。此人设局诱他至南疆,欲借火工之手将他抹杀。若非霹雳邪火珠与雷火杀齐出,他早已命丧黄泉。

如今他实力尚弱,背后无势,若贸然返回七星武府,无异于自投罗网。

“实力……唯有实力,才能撕开这层层阴谋,才能踏碎仇敌头颅!”他双拳紧握,眼中燃起不灭之火。

既然南疆已成死局,不如将计就计,就留在这蛮荒之地,磨砺己身,铸就杀伐之剑。

南疆,纵横十万里,位于天武国西南,远离中土王朝与七星宗势力范围。这里无国无律,唯有百族林立,部落为王。

中土之人称其为“蛮夷”谓其“茹毛饮血,伦理崩坏”。然实则,南疆人虽风习迥异,却非野蛮之辈。所谓“伦理混乱”多指其部落中近亲通婚之俗,为中土礼法所不容;而“茹毛饮血”云云,则纯属污蔑。

反观南疆少女,身着兽皮或窄幅麻布,仅掩要害,肌肤呈健康小麦色,身形窈窕,双腿修长健美,足踝绑匕,颈腕饰以兽牙骨链,野性中透出蓬勃生命力,别具异域风情。

叶辰踏入南疆已五日,一路穿行密林,跋涉险涧。如今雨歇云开,前方密林渐疏,炊烟袅袅,鼓声隐隐。

他立于山岗,目光远眺,一座以巨木与藤蔓构筑的部落寨墙,赫然出现在视线尽头。

第一个南疆部落,到了。

这五日来,叶辰一路穿行于南疆边缘的莽莽群山之中,斩杀凶兽百余,血染征衣。然而此地尚属十万大山外围,所遇凶兽最强者也不过相当于锻骨期武者,对他而言,不过是磨刀试手的猎物,构不成丝毫威胁。

在荒林中独行数日,终于望见人烟,叶辰心头微松。不为别的,单是这连日饮食,已让他几近崩溃,每日不是烤得焦黑的兽肉,便是酸涩野果,最要命的是,无盐。食物淡而无味,如同嚼蜡,连真元运转都似少了几分滋味。

眼前部落规模不小,约有千人上下,依山而建,寨墙以巨木交错垒成,藤蔓缠绕,透着原始而粗犷的生命力。

踏入部落,一股浓烈的异域气息扑面而来。

木屋错落,帐篷林立。那些尖顶帐篷上,绣着繁复神秘的图腾:咆哮的凶兽、展翼的神鸟、手持骨杖的远古魔王……每一针每一线,仿佛都在诉说着南疆百族的古老传说。

部落中央的土路上,商贩络绎不绝。他们肩挑竹扁担,吆喝声此起彼伏,兜售着琳琅满目的货物:骨雕的耳坠与项链,手工打磨的匕首与短弓,还有色彩斑斓的鸟羽帽、柔韧珍贵的豹皮、虎皮,甚至还有用蛇骨制成的哨子。

叶辰一路走来,发现几乎每个南疆人身上都透着一股精悍之气。细想便知,此地丛林密布,凶兽横行,人人皆需搏杀求生。长年累月与野兽厮杀,不仅锤炼出强健体魄,更让他们的武道天赋远超中土常人。

他寻了个商贩,买了几斤粗盐,正欲离开,忽觉一道明媚目光落在身上。

转头一看,一名约莫十六七岁的南疆少女正巧笑倩兮,朝他招手。她小麦色的肌肤在阳光下泛着健康光泽,仅以窄幅兽皮遮掩要害,修长双腿裸露在外,脚踝绑着骨匕,颈间挂着一串獠牙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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