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高贲永远记得这一天的雪。
确切来说, 是血。
兄长先前射出的那三箭的确是极大的震慑了贼人,但贼人既然已经走到了围攻县寺这条路,是绝不会因为三箭就退却。
所以在片刻之后, 高贲成功见识到了何为攻城战中的蚁附。
一个接一个的结伴攀墙而上, 前赴后继,形如蚂蚁。
他从前见过不少次上百人一齐操练是何等模样, 而且自己也多次是其中一份子。
但当他自己变成了迎战的那一方, 带来的心理压力还是不同的。
尤其是他们这边满打满算就三十余人。
对面看火把数量,则是有二百出头。
大概是七比一的攻守比。
其实这么悬殊的兵力比也不是不能打, 但他现在要打的是呆憨憨的攻防战, 还是个什么都缺,没有半点时间准备防御手段的的攻防战。
急剧加速的心跳让高贲有点后悔自己先前那颗盼着敌人快来, 好让他捞到仗打的心情了。
固守待援,远没有在外头作战那么自由。
密密麻麻的贼人们不是潮水, 而是冲破堤坝的洪水。哪怕脚步是那么的凌乱,彼此间毫无配合可言, 但还是瞬间将他给吞没了。
高贲的记忆只到贼人用火油点燃了府门, 然后有几个勇猛异常的冲在最前,借着火墙掩护,突破了县中兵卒构建的防线,成功把战场从县寺外推到了县寺内,3d变2d。
再后来发生了什么, 他就没有印象了。
挥刀斩出,对面皮开肉绽, 惨嚎倒地, 如果有机会还要再补上一脚,目的是其人的战斗力丧失得再彻底一点, 构成了高贲此时动作的全部。
而一直在重复着这个动作的高贲,此时整个人已经陷入了麻木的状态。
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已经重复这套动作多少次了,一百次?两百次?抑或者是更多?
长时间重复所带来的恶果就是他现在只要看着个脑袋在面前晃悠,就会下意识的挥刀,把这个脑袋给削平、
准确率堪比兄长曾经给他们演示过的膝跳实验。
只要位置找得准,敲下必跳起。
至于其他动作,对不起,没有其他动作。
高贲现在身上穿着的可是全套铠甲,不是秦游大部分前世影视剧中穿了和没穿毫无区别的样子货,铠甲可是冷兵器战争中的超级大杀器。
高达四十斤的负重让高贲的防御力直接进入了另外一个维度,如果没有专门的用来破甲的钝器,高贲可以站在那让对手砍上半个时辰都不带破皮的。
所以一汉当五胡这句话究其根本,并不是汉军比匈奴军队勇猛五倍,而是大汉生产力更高更先进,能有冶炼出大批量甲胄和铁镞装备军队。
好有一比,自从马克沁机枪被发明,草原的少数民族就变得载歌载舞起来了。
降维打击就是如此霸道。
不过甲胄到底不是马克沁机枪那种划时代的产物,只要子弹管够,多少骑兵都得折戟沉沙。
甲胄是得穿到身上才能发挥效用的,防御力叠得越高,意味着身上需要担负的分量就越沉。
高贲现在套在身上的甲就约莫四十斤,体格稍微瘦弱些的男子都撑不起这甲,而且铁甲寒凉,想要穿甲作战对体力与毅力都是极大的挑战。
高贲自小习武,营养又充足,在体力方面是有长处的,但他到底还是个没有彻底长成的少年,也非岳云那种不遵循生长规律的天生神力。
所以高强度作战两刻钟后,他感到了疲累。
高贲只觉如今自己的呼吸中都带了血腥味,有己方的,还有敌方的,浓重到胃里翻江倒海,直欲作呕。
也就是说只要能狠下心付出代价,少甲和无甲的部队是能够通过重重围困把穿重甲的人给生生耗死的。
他忽然明白了为何父亲不太情愿他走上军旅之路。
刀口上舔血,着实是太难顶了!
但既然已经走上了战场,那就没了退路。
更何况现在已经没有退路。整个县寺大院,处处都是厮杀之声。他身后三十步不到,就是聚集了全县衣冠的正堂。
比起投降从贼茍活于世间,还不如去死了呢,好歹不堕家风族望。
所有还有行动能力的人都杀红了眼,最开始还打着火把试图分辨敌我。但到现在还亮着的火把不到十一,只要有人靠近,一律当成敌人处理是通行法则。
这个时候就能看出秦游训练出的东乡轻侠和冯翼他们临时征集起县卒军事素养的高下差别了。
东乡的轻侠是刻进骨子里的楔形阵,三人一组背靠背应敌,免去分辨敌我,和两侧无人照应被偷袭的麻烦,如同尖刺高高竖起的刺猬,贼人吃过几次亏后就不远主动再对上。
而单打独斗的县卒很快就被各个突破,除了冯翼与丁逢这两个被重点保护的领头者,余者都已经成为了脚下血水的提供者。
高贲确信,自己已经使出全力了,但战线还是在无可避免地在向后移动,他甚至已经能听清背后大堂中有人在向县令建议逃跑。
一把百炼环首刀的刀刃都已经砍成了锯齿状,可面前还是黑压压的一片,好似人数根本没有减少。若非脚下感到滑溜溜的,他都觉得自己是做了一场梦。
高贲觉得自己想骂人了。不过有这个力气,他选择再多宰两个垫背 。
“阿虎,当心!”高贲仗着有甲,不知不觉间就成了犬牙交错战线中的突出部。正所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高贲今晚的表现着实是过于耀眼了,身披重甲入阵,往复冲杀仿若行于无人之地。
先前是堵着门口没有施展空间就算了,眼下到了相对空旷的环境,当然是首先集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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